案情简介
年11月30日晚,邓某邀请徐某、张某、付某、刘某、李某一起到一餐馆AA制形式聚餐喝酒,各方当事人到达席间时间约12月1日凌晨2时许。
聚餐开始后,陆续点了米酒、啤酒一起饮用,并且制定了“摇骰子输了罚酒”及“输了出钱让别人喝酒”等游戏规则进行饮酒。中途刘某、李某(未饮酒)、张某陆续离开。约凌晨6时许,剩下的邓某、徐某、付某三人结束聚餐。此时,邓某已出现醉酒昏睡状态,意识不清醒,趴在桌子上,餐馆老板为邓某找来一块窗帘盖在其身上,并向邓某提供了一台平板车,徐某、付某与中途回来取东西的李某一起将邓某拉到餐馆外的路边休息。李某随后离开,餐馆老板也打烊离开。
此时,仅剩下徐某和付某在路边陪同邓某,等候邓某醒酒,期间约8时15分左右,辖区巡逻保安人员路过,建议徐某、付某拨打或,但两人未听从建议。此后约9时20分左右,两人发现邓某出现异常,脸色发青,便拨打了,后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邓某系乙醇中毒致胃内容物反流堵塞呼吸道窒息所致死亡。
邓某去世后,邓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聚餐的参与人及餐馆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院观点
朋友之间共同饮酒是社会普遍现象,亦是一种情谊行为。因饮酒人醉酒后会导致自我保护能力降低,共同饮酒人因共同饮酒而在一定限度范围内对其他共饮人负有照看及保障人身安全义务。判断共饮者是否应承担责任,应结合饮酒的起因、经过、酒后处置等行为以及共饮者之间的亲疏关系来判断共饮者有无过错行为及过错程度。
本案中,邓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过量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应当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明知过量饮酒后导致醉酒的风险,却不能合理控制饮酒量,仍饮至醉酒状态,最终造成了自身死亡的后果,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邓某与其他共饮人AA制吃饭、喝酒,形成了一个临时的团队,团队中的每个人均负有照看他人、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宜过于严苛。
根据查明的事实,邓某与其他共饮人共同参与“摇骰子输了罚酒”游戏,并且相互间有“赌酒”的事实,该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朋友间以相互敬酒、饮酒表达情谊的合理限度,可认定为是造成邓某过量饮酒的因素之一,故其他共同饮酒人均应当对邓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刘某在离开时邓某尚未出现醉酒状态,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此时尚不能判断邓某会过量饮酒且造成严重后果,故刘某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被告张某在离开时邓某已出现醉酒状态,此时张某未尽到照看义务,而是直接离开,已违反了作为共饮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张某对邓某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李某虽未参与饮酒,且在中途提前离开,但是其作为聚餐活动的参与者,在其二次返回时已经明知邓某醉酒且意识不清,其仍然将邓某留在室外,放任危险的发生,并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其行为亦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徐某和付某作为共饮人且是最后陪同邓某的人,制定和参与了“赌酒”的游戏,致使邓某饮酒过量,其后在明知邓某已经醉酒且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未采取正确的救助措施,在路过的保安人员的提醒下,仍不及时拨打对死者进行施救,致使邓某最终死亡,两被告对此有较大过错。
关于餐饮店(已注销)的经营者董某,邓某作为消费者在该餐饮店内接受服务,餐饮店应当对其安全负有一定的保障义务。在董某及其妻离店锁门时,邓某已经意识不清且处于醉酒昏睡的状态,董某应当对邓某可能出现的后果有所预判,其应当采取一些更为积极的救助措施,不仅仅为提供窗帘及平板车,或者应当对陪同邓某在场的徐某和付某提出妥善安置邓某的建议,但根据董某的笔录,其对徐某和付某要将邓某带至何处并未过问,放任了危险的发生,该餐饮店在对邓某作为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工作上存在消极不作为的情况,故对邓某的死亡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裁判结果
1、徐某、付某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2、刘某、李某及餐饮店经营者各承担2%的赔偿责任;3、张某承担4%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未上诉。
律师说法
对于此类案件,饮酒者醉酒后死亡,共同饮酒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核心争议点是共同饮酒者是否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即对于死者的死亡是否具有过错。
本案中,法院对于各共同饮酒者及餐馆经营者需承担责任的原因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分析的脉络即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的大小。
经过梳理类似案件的裁判思路,如果共同聚餐或饮酒者有以下情形,一般会认为存在过错:
1、有劝酒、赌酒、罚酒等为了让对方多饮酒的行为。如本案中出现的“摇骰子输了罚酒”及“输了出钱让别人喝酒”的饮酒行为。
2、虽无积极劝酒等情形,但对同饮者明显饮酒过量情况下仍继续饮酒而未加提醒或制止。例如,饮酒者出现醉意,丧失自我意识仍自己要求继续喝,同饮者未加提醒而放任其继续喝。
3、同饮者醉酒处于危险状态情况下未及时送医治疗或未将醉酒者妥善安全处置。例如本案中,邓某已经醉酒情况下,未将其妥善安置而是将其放至路边,经路过保安提醒仍不予理会。一般情况下,医院醒酒并及时通知其家人是比较合适的做法。
4、未及时有效劝阻同饮者酒后驾车的行为。比如饮酒者执意自行开车离开,同饮者明知其饮酒驾车未予制止,最终致饮酒者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或受伤。
虽然说饮酒者因醉酒死亡后,同饮者有过错的需承担一定责任。但是出现饮酒者死亡的,一般死者自身的过错是最大的。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在饮酒过程中一定要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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