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司机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使用电瓶车司机更安全合理、更规范操作的为隧道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工作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广州地铁八号线北延施工4标,隧道电瓶车的运行管理工作规程。
3、职责
3.1电瓶车司机每天上班前要对车辆进行保洁,确保车辆的整洁、干净。
3.2要爱护自己的车辆,不能随意改变车内设备设施。车身内外不能挂带其他饰物。
3.3电瓶车司机及底板班长在每天换岗前要进行交班检查,联合检查车辆防溜车铁链状况、刹车制动装置、车体整洁以及电量情况,如实填写交班记录表格。发现车辆有异样及时上报。电量不足立即通知地面班组更换电池。
4、工作程序
4.1电瓶车的使用
4.1.1驾驶电瓶车要平稳,做到"四不",即车速不超5Km/时、弯道不加速、不急刹车、不猛加速。
4.1.2在驾驶规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进出隧道前要进行鸣笛(两短),启动前要进行鸣笛(电瓶车前进鸣笛一声,时间长不少于3秒;电瓶车倒车、退行,要鸣笛两声,每次鸣笛时间长约2秒,中间停顿1秒)。
4.1.3电瓶车司机不要将车交予非电瓶车司机驾驶,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4.1.4电瓶车驾驶室除电瓶车检测维修外严禁搭乘其他人员,电瓶车平板车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5、电瓶车司机规范
5.1电瓶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组安全考核合格以及机电组技术考核合格后,才准予上岗。
5.2电瓶车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在岗期间,严禁串岗、严禁带耳塞听音乐、严禁携带手机看视频、严禁在驾驶室打瞌睡。
5.3电瓶车司机在驾驶电瓶车途中,必须按照电瓶车操作规程进行驾驶,特别强调鸣笛工作不可缺失。
5.4电瓶车司机在行车途中,严禁将头或身体伸出车外,或车外开车。
5.5电瓶车司机因事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刹车片放在车轮前后,关闭好驾驶室,并与底板班长汇报离岗原因、时间,才能离开驾驶室。
5.6接近洞门,弯道,坡度较大或噪音大等处所,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时,都必须低速行驶,并发出鸣笛。
5.7交接班司机必须严肃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双方并对电瓶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5.7.1司机室的玻璃、顶棚、门是否完好。
5.7.2连接器是否良好。
5.7.3手闸及制动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5.7.4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7.5通讯装备是否正常。
5.7.6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电源线有无外露车体。
5.7.7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足够使用,是否过放电)
5.7.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5.7.9检查电瓶车其他车厢的物资材料摆放是否超限。
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并形成记录,登记在每天交接班记录表中。当电瓶车的闸、灯、喇叭、连接器、制动器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该车。
5.8电瓶车司机在隧道内驾驶电瓶车,车速不得超过5Km/时,即不得超过1.3米/秒,在接近洞门、台车尾部时,或在底板移动时,不得超过0.5米/秒,并鸣笛发出警报。
5.9电瓶车在底板装卸物资时,如果电瓶车驾驶室在吊装井口下方时,驾驶室人员必须将车停稳后离开驾驶室,待物资装卸完成后,需要电瓶车移动,才返回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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