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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桂林的陶女士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因拖欠3个月租金,今年10月底,挖掘机被融资租赁公司拖走了。陶女士准备按照违约条款赎车时,却发现拖车费高达6.6万元,令她不解。
陶女士说,年7月23日,她通过森达美信昌机械工程(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向卡特比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特融资”)融资租赁了一台卡特挖掘机,总价近.96万元。
陶女士与卡特融资签的协议明细。受访者供图
双方约定,付完首付款20.6万元后,陶女士只要在36个月内,每月支付约2.29万元租金给卡特融资,再补齐留购费,就算完成了车辆的购买。
陶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还了11个月款。今年6月开始因公司回款困难,她跟卡特融资申请了延期付款,但没得到明确答复。3个月逾期还款后,挖掘机不见了。
10月25日,卡特融资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陶女士,按照合同她已经构成重大违约,车被该公司收回了,想要赎回车,要在30天内支付64.9万元买断费。如果逾期不赎回,车将被拍卖以抵债。
卡特融资给陶女士发的短信。受访者供图
陶女士说,该车是他们公司股东共同出资购买的,她多次电话卡特融资,提出要查看费用明细清单,但被卡特融资公司工作人员拒绝了,对方表示只能口头告知,其中拖车费元。
“拖车费高得离谱,我们自己有拖车,市场价格也就三五千元。”陶女士说,她同意一次性付清尾款和违约金,但近6.6万元的拖车费让她无法接受。对此,卡特融资解释称,这是第三方拖车公司的报价。
这笔拖车费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11月22日11时,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拨打了卡特融资公司的电话。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将联系记者给予解答。但截至当天17时30分,记者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针对此事,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麦雄鹰分析称,挖掘机是在桂林购买的重型机械,根据常理推断,不会被拖离桂林。如此一来,拖车费按照市场价至多几千元。如果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出具收费依据,又要强收6万多元的拖车费,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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