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17日讯(记者刘孝斌)来自天津的22岁残疾人沈女士,坐着电动轮椅在武汉乘地铁,结果吃了闭门羹。原来,电动轮椅内有蓄电池,按照武汉轨道交通相关规定,这是禁止携带的物品。
沈女士介绍,6月16日下午5时许,她和两位朋友从天津乘坐火车到武汉玩。在武汉火车站地铁站,她们在自助售票机上购买了地铁票。进站过闸机时,工作人员说她的轮椅是电动轮椅,里面装有蓄电池,不能进站。工作人员帮沈女士和朋友退了地铁票,她们之后改乘出租车。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在武汉火车站地铁站看到,入口处的展板上印着武汉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守则第四条第一款写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守则第四条第六款写着:禁止携带氢气球、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等进入地铁站。
武汉地铁集团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轮椅内一般装有蓄电池,有腐蚀性,属于武汉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的物品。外地曾经发生过蓄电池爆炸事件。另外,锂电池也存在爆炸、起火燃烧的风险。乘客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也将被禁止搭乘地铁。
工作人员表示,地铁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的情况。武汉地铁集团将结合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乘客的合理建议,不断优化服务保障。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2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