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早上,杨某骑摩托车经过漳江街道武陵东路电站引桥下时,遇桃源县交警大队民警检查,现场交警发现杨某无证驾驶且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于是决定对其摩托车依法予以扣押。然而,在执行时,杨某拒不配合,对交警进行辱骂,并阻碍交警用于拖车的平板车离开。现场交警对其进行了十分钟的口头劝告,杨某仍不听劝阻。
口头劝告无果,杨某被漳江派出所民警以阻碍执法为由带走接受调查。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杨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错认罚。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闯红灯、逆行、超员超载(超长、超宽、超高)、不按道行驶、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安装防晒雨棚、乱停乱放、路口占用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各驾驶人要自觉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依法接受相关处理。如遇干扰或阻碍执法,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从严处理。
请各位驾驶人不争道、不抢行、不占道、不逆行、不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行人车辆各行其道,体现文明交通新风尚。
供稿
漳江派出所
编辑
印思颖
一审
孙文斌
二审
孙锦华
三审
沙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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