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您加入货车司机群
10万卡友加入,货源、路况、司机招聘
加入
前段时间,一辆红色的大货车行驶至沪昆高速西往东方向km处时,因走错路误入匝道,为节省时间,驾驶人竟直接在高速公路上倒起了车。而且倒车过程中,大货车副驾驶一直站在车前企图用身体遮挡住号牌,逃避交警部门监管。
01:25最终,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元!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会被处以记12分并且处罚款元。
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看似小事
实则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接下来就给大家盘点一下
那些年遮挡车牌“奇葩手段”
人肉式遮挡▼
炫富式遮挡▼
大自然式遮挡▼
挂鸡式遮挡▼
除了遮挡车牌
还有更过分的行为!
修改车牌、套牌!
8月14日下午15时,深圳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视频追踪研判,发现粤BEC07号挂车涉嫌假套牌违法,该车正从盐排高速公路驶入盐田辖区。
16时05分许
在执勤警力的紧密配合下
嫌疑车辆于梧桐山大道被成功查获
车辆被依法扣留后
驾驶人被带回交警队
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其实,早在去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年)》的通知,并针对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货车等方面的治理做出重要批示。
其中就提到:重点整治低平板半挂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行为。
现在全国多地也都在整治假牌套牌的违法行为,卡友们千万不要做出这类的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不管哪种遮挡方式还是假牌套牌,
都是违法行为,切勿模仿!
请勿心存侥幸!
转起来,让更多卡友看到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4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