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9月8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梅建明)新车还没交付到顾客手上,结果就被撞了,这下麻烦可大了。近日,南京江宁的杨某驾驶新的临牌平板小货车,货车上载着一辆同样崭新的未上牌的小货车准备送往外地,谁知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据介绍,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拖着新车的临牌平板车,跟一辆小轿车在埠刘路和司新路路口发生了碰撞,现场两方车辆都受损较重。
民警接警后立刻赶往现场勘察,并指挥道路交通。由于该路口没有信号灯,且路面能见度较低,一时间责任无法划分。
面对民警,小轿车驾驶员范某表示,自己沿着埠刘路由西向东直行,行驶至司新路路口时,突然被杨某驾驶的货车从车辆左侧碰撞,并推着他的车辆一直撞到前方的护栏才停下,导致自己的车辆左侧被撞受损严重,轿车右侧撞上护栏的地方也严重变形,车损极大。所幸当时副驾驶无人,且杨某系了安全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而货车驾驶人杨某也是心有余悸。他表示,当时自己是开着顾客要的新货车,载着另一辆新货车,准备送往外地。且两辆货车都是新的,自己也是正常行驶,两方都没有人注意路口车辆的情况,现在新车出了问题,也没法正常交货了,心里非常不好受。
随后,交警调取了路口监控,发现两车在通过路口都没有减速慢行,且小轿车没有按照在通过没有信号灯、交警指挥的路口时让右先行的原则,所以交警判定小轿车驾驶员范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货车驾驶员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路过路口时,务必减速或者停车瞭望,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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