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临沂、大冶、扬州、大冶精工模具冲压车间电动平板车设备改造/新建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临沂、大冶、扬州、大冶精工模具冲压车间电动平板车设备改造及新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多个工厂电动平板车改造/新建项目,包含现有电动平板车设备改造、问题修复,电动平板车新购,临沂冲压翻转机拆除等,满足招标方最终使用需求。投标方对改造及新建项目的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装卸货、就位、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培训、验收和售后服务等进行总承包,向用户提供“交钥匙”工程服务,并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配件的质量负最终责任。
本工程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主要内容为:
1.电动平板车设备改造/新建:
①上饶:改造50t无轨电动平板车2台;
②临沂:改造50t有轨电动平板车1台;
拆除并打包板料翻转机构1套;
③大冶冲压:改造50t无轨电动平板车1台;
④扬州:新建50t无轨电动平板车1台;
⑤大冶精工模具:新建50t有轨电动平板车2台;
2.依据招标方改造/新建需求及问题明细表对设备进行改造修复/新建,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
3.对应的电气系统的改造/新建;
4.招标方技术任务书中的其他技术要求;
以上内容包括设计、试验、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否决项)
1.工期:改造部分自合同签订完成后1个月完成(含改造、问题修复等),具备使用条件;新建部分自合同签订完成后4个月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2.设备制造: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技术方案:
①新建电动平板车载重、有效承载区面积不低于50t;
②新建无轨电动平板车4轮转向+中间轮驱动结构,动力与电平车一体式;
4.新建无轨电动平板车行驶速度0~30m/min(无级调速),满电满负荷行走距离≥m;
5.新建电动平板车制动距离:通常状态(行驶速度30m/min,50t负荷)≤1.5m,紧急状态(行驶速度30m/min,50t负荷)≤0.6m;
6.新建电动平板车最小离地间隙60mm;
7.新建无轨电动平板车电池最慢充满时间≤8小时,具备标准充电模式、慢速充电模式及快速充电模式。
9.满足资质、业绩要求。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制造及改造招标物品的资质及有效的售后服务资格,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专业维修人员;
2.廉洁:信息检索供应商不存在腐败廉洁问题记录;
3.注册资金≥万元。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至今具备标的物(汽车整车厂≥50t无轨电动平板车)合同数量≥3个(提供合同首尾页影印件(不提供视为无业绩),同时需后附中标通知(可遮盖价格)、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材料)。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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