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黄小英林晓琪/图)“家里的房子都快盖好了,他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走了。”提起漳浦县湖西畲族乡苏溪村的村民黄忠云,大家连连叹息。今年45岁的黄忠云是一名开平板车的司机,前日下午却触电身亡,而其触电的经过让人大感意外。
司机开门时被电死
前日中午,漳浦县赤湖镇南峰村一家石材厂叫了一辆挖掘机前来作业,黄忠云便用平板车载着挖掘机前往该石材厂。当天12时9分左右,黄忠云将挖掘机运输到石材厂后,陈师傅便上车操作,准备将挖掘机从平板车上卸下。
谁知挖掘机的钩臂触碰到了半空中的高压电线,高压线瞬间被击穿了,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电线连接着。黄忠云当时还坐在平板车的驾驶室上,不知情的他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瞬间触电。
据在该石材厂负责管理工作的目击者陈友文介绍,陈师傅看到黄忠云拉着平板车的车门一直在颤抖,还以为黄忠云中风了,急忙上前拉着他,陈师傅的手臂也被烧伤了。
陈友文说,他事发后找来一根木棍,跑到现场后看到黄忠云的头部已经烧焦,头部粘在平板车的前轮上。陈友文立马用木棍将黄忠云从平板车上移开,并将其送到赤湖卫生所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黄忠云身亡。
高压线离地面太低
昨日下午,记者在事发石材厂看到,大门没有门卫,从大门进入,一根高压电线杆立在路的一旁。电线杆上,一根高压线已被击穿,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电线连接着。该石材厂的负责人表示,事发当时他没在厂内,不知情。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事发的高压电线产权属于石材厂所有,是由石材厂自己建立的,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前日发生事故后,供电公司派人到石材厂查看时发现,石材厂后来对厂内的土地进行了填埋,导致高压线与地面的距离缩短了。
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福建闽格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忠辉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高压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才能免除其责任。
本案中,挖掘机驾驶员陈师傅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受害,挖掘机主人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如果黄忠云的死亡是因陈师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陈师傅应与挖掘机的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石材厂将高压线设置在路边,高压线下也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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