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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93岁的李奶奶逛菜市场被小板车绊倒,

来源:平板车 时间:2022/10/22

法院理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只是小小的绊倒,对年轻人来说没什么关系,可是对老人来说则有可能是致命一击。这位杭州的93岁的老奶奶一摔就八级伤残,索赔16万余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家住西湖区的李奶奶仍像往常一样去小区对面的农贸市场买菜。李奶奶虽然93岁的高龄了,但是身体硬朗,经常爬楼去这个农贸市场二楼买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某一天早上7点多,李奶奶和往常一样走上了农贸市场二楼,但当正在在走向摊位时,突然“嘭”得一声巨响,李奶奶摔趴在了地上。

摔倒现场

定睛一看,才发现绊倒她的是一辆平板小推车,正放在楼梯口过道上,应该是周边的摊贩摆放。李奶奶因此住院治疗,多处骨折,左肩还换了上一个人工关节,原有的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后经相关机构鉴定,李奶奶为八级伤残。李奶奶也因此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为此,李奶奶认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管理者对市场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因他们未尽到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她受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李奶奶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6万余元。

法官审理了此案,并实地勘查还原现场。

两被告拒不赔偿,并给出了理由:

理由一:李奶奶上楼时并不是菜市场高峰期,人比较少,二楼楼梯口距离最近摊位也有三到四米远,推车并没有乱放,而是紧靠护栏,并且推车体积较小,并不会妨碍李奶奶一个人的正常通行。

理由二:李奶奶已93岁高龄,出行应由成年子女陪同,上二楼时她未尽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摔伤后果,她自己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不应该由两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为此,法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手推车的摆放是否影响了正常通行?

于是法官实地勘查还原现场,经勘查法官也得出了相关结论:若行人正常沿扶手一侧上楼,需要立即注意到该拖车的存在并往外走几步,加大行走的转弯角度,才能避开该拖车。

如果是这样的话,手推车的摆放致人摔倒不是必然的结果,只要行人稍加注意也可避免摔倒。那么,双方都有则的话,责任比例又该如何划分?

最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菜场承担60%的责任,赔偿9.6万。目前,该判决现已生效。

综上,李奶奶摔倒的惨剧谁也不想发生,双方都承受了巨大的损失。独居老人日常生活的不便也给社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市场的管理方、经营方更应以老年人的标准来规划一些细节,毕竟,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跑菜市场买菜了,基本会选择网上下单,送货上门。市场在变,客户群体也在跟着变化,菜市场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毕竟,保护老年人也即保护了自己。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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