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07月07日06时30分,在河南省尉氏县南曹乡周庄村路口,陈某某驾驶豫K****2(豫P***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货车与由东向西通过公路的何某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并碾压,造成何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后经深度调查,陈某某驾驶豫K****2(豫P****挂)号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车辆所属公司“襄城县顺途汽车有限公司”,对公司车辆长期疏于管理,对司机缺少培训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期限整改,处于3个月停业整顿。
尉氏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货车司机朋友们驾驶过程中要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不超速,不抢行,中速行驶保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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