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中山境内已发生多宗
涉及大货车盲区的交通事故,
值得所有人警惕!
触目惊心
鸡蛋碰石头式的盲区事故
相对摩托车、电动车而言,
大型货车无异于“庞然大物”,
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尤其是行人
与大货车的碰撞恰如“鸡蛋碰石头”。
1月27日9点多钟,阜沙交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阜沙镇东阜公路浮墟山红绿灯路口发生一宗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无号牌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要求迅速处警。
经查,粤T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系深圳驻中山小榄某公司所有,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罗某已80余岁。
在对肇事的大货车司机梁某开展调查询问时,梁某称当时驾车沿东阜公路由黄圃镇往东凤镇方向行驶至阜沙镇浮墟山红绿灯路口等绿灯起步直行时,并没有看到右侧有电动车。办案民警从后来调取的视频发现,事发当时,梁某驾驶的大货车直行时,罗某驾驶电动车从最右侧车道突然左转,驶入大货车的盲区,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从监控实拍录像可以看到,电动车从最右侧车道突然左转…
阜沙盲区事故的7天前,即1月20日上午,一名姓欧阳的女子驾驶粤X号牌摩托车行至小榄太乐路7号对开路段时,驶入一辆由昝某驾驶的苏A号牌重型牵引车盲区,结果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而在1月11日7点,李某驾驶桂R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R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至东凤镇西罟防汛路左转弯往横沥方向行驶时,与骑人力三轮车的刘某发生碰撞。在接受讯问时,李某称当时驾车行至事故地点的十字路口左转时,他减速观察周围确认没有车时,才打方向盘左转,转弯过程中路边有人说他撞到了人,他当即停车查看并报警。
除上述三宗事故以外,
今年以来,
中山另有多个镇街发生
涉及驾驶人视线盲区的交通事故。
中山交警施划盲区区域
大力预防事故风险
去年7月23日,
南头镇一天连续发生
两宗涉及盲区的交通事故。
为减少盲区事故的发生,
南头交警随后联合辖区相关部门
在多个路口施划了盲区区域。
盲区以红色“弯月”图案标识,并在地面喷涂“危险区”等相关文字,用于提示过往的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过此区域时,如遇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右转及时避让,切不可在此区域停留。
同时,在路口前方设置“右转危险,注意盲区”“注意避让大型货车右转盲区”警示牌,分别提醒车辆驾驶人转弯时控制车速和转弯半径,避免“内轮差”超出盲区警示区域、行人谨慎通过路口。
此外,南头交警还主动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本地典型案例为大货车司机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上交通安全警示课,教育货车司机要以案例为鉴,重视货车盲区带来的潜在危险,并印制一批“注意避让大型货车右转盲区”字样的反光标识标贴,要求相关运输车辆单位将反光标识标贴粘到所有大型车辆车头两侧的明显位置,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有效对经过大货车附近的非机动车、行人起提示警醒作用。
目前,
南头、开发区、城区、横栏、东凤等镇街
的部分路口已施划右转弯盲区区域。
中山交警提醒
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区域,且车辆外形越大盲区也就更多更大。另外,大货车不仅本身存在视觉盲区外,转弯时所存在的“内轮差”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这种内轮差常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死亡弯月”,车身越长,转弯幅度越大,形成的轮差就会越大,危险也就越大。
一般而言,小型车最多产生接近0.6米的内轮差,而大货车则可达1.5米到2米多,但除了部分镇街在路口施划的“弯月”盲区区域以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行人并不能“看见”盲区的位置所在。
为确保交通安全,
货车驾驶人需确保从车辆的后视镜
能观察到车辆周围的情况,
有条件的应安装车侧盲区摄像头;
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等小型车辆
切勿进入大货车盲区,
行人与直行的大型汽车
应保持离车身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非机动车、摩托车应与大型货车
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并戴好安全头盔,
尤其在大货车转弯时,尽量不要驶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2600.html